考研政治思修讲义:8.3 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4
4.我国的仲裁和调解制度
(1)仲裁
仲裁法的基本制度包括:协议仲裁制度、或裁或审制度和一裁终局制度。
我国 《 仲裁法 》 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以书面方式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将来有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仲裁协议在仲裁制度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是整个仲裁制度的基石。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有效的仲裁协议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2)调解
我国的调解制度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
人民调解是诉讼外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当事人协商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的原则:一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二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三是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行政调解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在其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对特定的民事纠纷及轻微刑事案件进行的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都属于诉讼外调解,是在自愿的基础上依法进行的调解活动,应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说服当事人互谅互让,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让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议。行政调解必须遵循合法、自愿和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如果当事人不愿经过调解,或者经过调解达不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调解主要包括四类:一是基层人民政府对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进行的调解;二是合同管理机关依据《 合同法 》 规定,对合同纠纷进行的调解;三是公机关依据 《 治安管理处罚法 》 和 《 道路交通安全法 》 等规定,对部分治安和交通事故案件进行的调解;四是婚姻登记机关依据《 婚姻法 》 规定,对婚姻双方当事人进行的调解。
司法调解是诉讼中调解,是指人民法院依照严格的诉讼程序,采取调解的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解决民事权益争议的一种诉讼活动。方便快捷、灵活高效、对抗性弱特点,能有效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司法成本。司法调解可以由当事人的申请开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进行。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2025考研人数达388w,考研热度依旧火热!如何备战2026考研?哪个考研专业适合自己?在职考生如何备考?考研知识点繁多,择校困难大,和海天考研咨询老师聊一聊。网课面授多项选,专业辅导1对1,全年集训随时学!